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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草原资源保护 推动林草融合发展

发布时间:2021-01-28 09:47|栏目:新闻动态 |浏览次数: 强化草原资源保护 推动林草融合发展_贵州省草产业技术体系【官网】
      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近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,学习研讨《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》。会议指出,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,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,系统融合、统筹推进。要按照国家林草局党组的统一部署,贯彻落实好林长制,进一步探索融合之道。在思想感情、观念、目标、职能、规划、资金、标准、监测、执法等方面全方位融为一体,实现系统集成、统筹推进、协调高效。要对照职能,结合草原工作六大体系,提前谋划,抓好落实。防止有林无草、重林轻草等现象,完善职能设置,唱响草长制。要加强地方管理队伍建设,强化执法监督、草管员等体系建设,建立明晰的考核机制。
       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,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统筹推进林草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,切实履行好草原资源保护的属地责任,这对于草原工作是一个重大机遇。突出草的地位和作用,分级设立林(草)长,对于强化草原资源保护,正确处理草原资源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的关系,对于有效破解当前影响制约草原管理工作开展的难题和瓶颈,守住草原生态安全的边界,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      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“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”,草原被放到了最前面,说明实行草原休养生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草原管理司具体承担着监督管理全国草原资源、保护修复草原生态系统、指导现代草业发展的任务。经多方共同努力,草原总体退化的趋势初步遏制,局部开始好转。据监测,2020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6.1%,10年来增加了5个百分点。但草原生态总体脆弱的状况仍未改变,形势依然严峻,处于爬坡过坎、不进则退的相持阶段。草原保护管理在“三位一体”中是短板和薄弱环节,需要通过落实推行林(草)长制尽快填平补齐,实现融合发展。
       草原管理司将按照《意见》和国家林草局实施方案要求,主动指导、积极推动各草原省区全面推行市、县、乡和村级草长或林(草)长制,认真做好草长和林(草)长制的组织实施、督查考核等工作,进一步明确实施草长或林(草)长制的目标任务,稳妥推进实施草长制,建立完善各级草长制目标考核体系。进一步加强草原资源保护、管理和修复,创新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,构建完善草原资源监管执法体系。在落实各级草长责任的基础上,实施草原管护网格化源头管理,整合优化管护队伍,强化责任落实,着力构建草原调查监测评价、草原保护、草原生态修复、草原执法监管、草产业发展、草原文化等六大体系。
       来源: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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